(一)品種選用不當。目前市場銷售的防火涂料多種多樣,總體上可分為B類(薄型)和H類(厚型)。從理論上說,將防火涂料覆于基材表面,其耐火性能即大為提高,被保護基材就不會受火焰的侵襲。但事實上,因防火涂料的組份、理化性能及防火阻燃性能指標不同,其適用對象也不同,適用范圍有一定的局限性。一般情況下,B類薄型涂料可適用于結構需要暴露、荷載量要求苛刻的鋼結構建筑,如展覽館、大型超市等公共場所;H類厚型防火涂料可適用于隱蔽工程、不影響建筑整體美觀的生產廠房或庫房。一些使用單位不按照使用基材的種類、施用場所的環境特點或使用對象的耐火要求來選購防火材料,而是購買同一品種施涂于不同的基材,將防火涂料當成了一般的油漆涂料,其結果不但達不到防火要求,而且耗資耗時,隱患依存。
(二)防火處理方法不當。雖然鋼結構防火涂料可用噴涂、抹涂、輥涂、刮涂或刷涂等方法進行施工處理,但目前大多數施工單位不論是薄涂型(超厚型)還是厚涂型防火涂料,在施工時均采用刷涂方法對鋼結構表面進行防火處理。實際上,為了美觀和效果,薄型與厚型防火涂料在防火處理方法上具有一定區別,一般情況下,薄涂型防火涂料的底涂層(或主涂層)宜采用重力或噴槍噴涂,其壓力約為0.4Mpa,局部修補和小面積施工,可用手工抹涂。面層裝飾涂料可用剛涂、噴涂或滾涂;厚涂型防火涂料宜采用壓送式噴涂機噴涂,壓力為0.4—0.6Mpa,噴涂施工應嚴格分次完成,必須在前一遍干燥或固化后,方可再涂后一遍。
(三)施工隊伍素質偏低、施工質量差。目前,對鋼結構施工單位資質認定無市場準入制度,只要有鋼結構施工許可證便可承接鋼結構防火涂料工程,施工隊伍人員素質參差不齊,主要是農民工、下崗務工人員等,多數未經上崗培訓,不懂噴涂技術,隨意估算涂層厚度,不按程序作業,施工質量差。
主要表現在:一是噴涂層太薄,根本達不到防火要求;二是選型不當,往往把薄涂型,尤其是超薄型涂料用于要求2h以上耐火極限鋼結構上,把技術性能僅能滿足室內的膨脹型防火涂料用于室外,失去防火保護作用;三是以假亂真,張冠李戴。實際檢驗中發現,有的施工單位甚至將面漆當防火涂料使用。
(四)產品質量良莠不齊。目前,市場上防火涂料可以說是“魚龍混雜”,比較混亂,特別是在防火涂料的生產、銷售、施工過程中,少數廠家為了減少成本,降低原材料等級,改變配方,用其他廠家的涂料送檢領取批文,而且市場銷售環節缺少監管,生產出來的產品打著合格產品的牌子違法流入了市場。少數施工單位利用建設單位對工程防火重視不夠,缺少現場施工質量檢測手段,監管不到位,工程驗收沒有嚴格標準等不足,在施工中作假,以次充好,特別是對涂層前防銹處理,底層刷涂時往往減少作業工序,并將劣質產品用在防火工程上,或者施工單位利用“瞞天過海”形式,在鋼結構的表層噴涂質次價高的產品,使其“金玉其外,敗絮其中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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